智能商店只将实际到账的结算金额作为营业额申报,会有问题吗?
是的,可能会有问题。结算金额是已扣除销售手续费等的金额,但增值税须按实际销售价即供应价额为标准申报,若仅将结算额缩小申报为营业额,可能构成少报而须补充申报·被课以加算税。建议以智能商店结算管理菜单提供的增值税申报明细资料为准,将销售价总额作为营业额、手续费作为费用区分申报。
智能商店收入结构特征
按工作日定期结算,扣除销售手续费后支付
与店铺收藏·接收通知等复购引导营销相关联的营业额结构
Naver Pay积分的积累·使用会影响结算金额
参与购物直播·企划展时可能产生额外结算项目
年营业额超过1.04亿韩元时,从简易课税人转为一般课税人
核心必要经费处理项目
购物搜索广告·Powerlink等线上广告费
商品拍摄费、详情页设计费
包装材料费(箱子·缓冲材)、快递费
智能商店销售手续费
模特费·体验团费(支付自由职业者时预扣3.3%)
智能商店卖家的税务优势
请确认增值税申报专用资料
[结算管理 > 增值税申报明细]菜单另行提供以实际销售价(供应价额)而非结算额为基准的资料。以此资料为准申报可防止少报。
线上广告费,无限额全额费用处理
购物搜索广告等面向不特定多数的线上广告费,属于广告宣传费,与招待费不同,无限额可全额费用处理。
与酷澎·自营商城并行时整合管理
若同时运营多个渠道,须整合管理各渠道结算资料才能防止申报遗漏。
现场最常见的失误
最常见的失误是仅将实际到账结算金额作为营业额申报。应以扣除销售手续费前的销售价总额为营业额,手续费另行作为费用处理,若混淆两者可能构成少报而须补充申报·被课以加算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