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要了解:2019年以后已没有税收减免
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法人税等税收减免制度,自2019年1月1日以后新申请的减免起已被废止。仅有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申请减免的既有企业才能继续适用。若是新设法人,现实的做法是转而考虑现金支持等其他形式的支持制度,而非税收减免。
法人设立流程是这样进行的
依据《外国人投资促进法》办理外国人投资申报(产业通商资源部·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·外汇银行)
办理法人设立登记(商法规定的程序)
向税务所办理法人设立申报及营业执照登记
代表理事(D-8等)办理外国人登录或居所申报
注册Hometax并搭建电子税务发票开具环境
需持续留意的申报义务
法人税申报(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)
增值税申报(按季度)
与境外特殊关系人交易时的转让定价文档化(独立交易原则)
依据《国际税收调整法》申报境外特殊关系人交易明细表等
代表理事个人劳务所得的单独申报(年末结算或综合所得税)
外国投资者·代表理事税务上的优势
可考虑税收减免以外的现金支持等其他支持制度
虽然2019年以后已无新的税收减免,但根据行业与投资规模的不同,仍有可能符合现金支持等其他支持制度的对象条件,值得提前确认。
代表个人所得税可与法人税务分开优化
代表理事个人的劳务所得,可以与法人税务分开单独审核是否满足19%单一税率优惠或技术人员减免条件,从而选择最优的方式。
提前备齐转让定价文档可降低税务稽查风险
从一开始就将与本国母公司的交易条件及价格核算依据文档化,日后如遭遇税务稽查,说明举证的负担会大幅减轻。
现场最常见的失误
常见的情况是轻信过时的信息,仍期待能获得法人税减免,直到很晚才发现该制度已于2019年后废止;或是在没有准备转让定价文档的情况下与母公司进行交易,导致税务稽查时说明举证十分困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