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pp Store·Google Play的结算款项,应按哪个时点的汇率申报营收?
应以苹果·谷歌的结算清单为准,按结算日汇率将外币折算为韩元后计入营收;若混淆结算时点与实际入账时点而粗略记账,在增值税申报时经常出现营收遗漏或重复的情况。若符合海外获取货物·劳务的条件,还可以审查是否适用增值税零税率;广告收入与应用内购收入的付款主体与结算结构不同,因此按平台分别整理结算明细、管理凭证,有助于准确申报。
应用开发者(iOS·Android)的收入结构特点
核心必要经费处理项目
应用开发者(iOS·Android)的税务优势
App Store·AdSense收入的增值税零税率
通过海外平台结算的收入,若符合创汇货物·劳务的条件,可审查是否适用零税率(0%)。
多款应用组合营收的统一管理
将多款应用产生的小额·分散营收统一归入一个经营主体,提高申报效率。
善用独立开发者的税收优惠
一并审查黄色雨伞共济金、小企业税额减免等对独立开发者有利的制度。
现场最常见的失误
未将App Store·Google Play结算款项折算为韩元就粗略记账,或混淆结算时点与实际入账时点,导致增值税申报时营收遗漏或重复的情况很常见。
应用内购营收,应以销售日还是结算日为准?
由于App Store结算结构特有的时间差,容易错判营收确认时点
结算存在1~2个月的延迟
App Store、Google Play会在实际付款发生的月份之后1~2个月才将结算款汇给开发者。如果以结算款入账日作为营收确认标准,就会与实际销售(提供劳务)发生的课税期间不一致,导致增值税·所得税申报时点出现偏差。
原则上应以实际销售(提供劳务)时点为准
原则上应以App Store后台的日·月销售报告为依据,在实际付款发生的当月确认营收。应按销售日而非结算入账日进行记账,才能避免营收归属期间的错误。
以外包身份常驻开发应用时务必核查的事项 — 伪装承揽与雇员属性认定
即使是按项目结算的承揽合同,实际工作形态也可能被认定为雇员关系
常驻客户现场并受其管控时存在伪装承揽风险
常驻客户公司进行开发,若存在固定上下班时间、客户公司直接下达工作指示·考勤管理等情况,即使合同上是承揽关系,实质上也可能被认定为雇员关系。一旦被认定为伪装承揽,可能导致四大保险追溯参保、劳动所得税被追缴等后果。
以成果为标准的合同更安全
以应用上线、功能实现完成等成果作为合同依据,且开发方式·工作时间可由开发者自行决定的结构,才是安全的承揽(经营所得)合同形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