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报所需附件资料与不诚实申报加算税

材料准备得越充分,加算税的担忧就越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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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所得税申报通常需要所得金额计算书、预扣缴税款凭证、经费凭证(营业所得者)、赡养家属证明资料(家庭关系证明书等),以及申请外国税额抵免时所需的境外纳税证明等资料。在Hometax电子申报时,大部分资料会自动调取,但境外资料需要本人手动上传。

完全不申报的,将被加征无申报加算税(一般20%,欺诈情形40%);已申报但少报税额的,将被加征少申报加算税(一般10%,欺诈情形40%)。此外,在未缴税款期间还会另外按每日万分之2.2(年化约8%)加征滞纳加算税。

基本附件资料清单

工资所得预扣缴税款凭证(有工资所得时)
营业所得相关账簿、凭证资料,或适用经费率的申报表
赡养家属证明资料(家庭关系证明书、外国人登录证等)
如有海外所得,需提供外国税额抵免申请书及纳税证明

逾期申报也为时不晚

即使错过5月的申报期限,只要主动进行“逾期申报”,无申报加算税最高可减免50%(申报越晚,减免比例越低)。在税务署主动联系之前先自行申报,总是更为有利的选择。

常见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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