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新设的婚姻税额抵免制度,是在办理结婚登记的当年,夫妻二人各自可享受50万韩元(合计100万韩元)税额抵免,为终身仅一次、适用于结婚登记日所属课税年度的制度。另外,若从直系尊亲属处获得以结婚、生育为由的赠与,还可在基本赠与扣除5000万韩元的基础上,额外享受最高1亿韩元的婚姻、生育赠与扣除(这属于赠与税项目,须与所得税年末结算分开单独处理)。
目前已不再存在直接从所得税中扣除丧葬费、搬家费本身的项目,需要注意的是,过去国税厅资料中提到的“婚姻·丧葬·乔迁特别扣除”,在现行税法下已被上述婚姻税额抵免所取代。
婚姻税额抵免适用要件
适用于结婚登记日所属课税年度(终身仅限一次)
夫妻二人各自可享受50万韩元税额抵免(合计最高100万韩元)
不区分初婚、再婚均可适用
与居民身份无关,仅以结婚登记本身为判定基准
婚姻税额抵免与婚姻·生育赠与扣除是两个不同制度
婚姻税额抵免(所得税,50万韩元)与婚姻·生育赠与扣除(赠与税,最高额外抵免1亿韩元)属于完全不同税目的独立制度。若同时满足两者要件,可以同时享受,因此在办理结婚登记的当年,两项都值得一并确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