影视策划·制作人(PD)税务指南

为您介绍摄影指导·灯光·音响等外包工作人员预扣税代缴,以及制作费结算时点等内容。

开机令由导演下达,工作人员预扣税申报由我们把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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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作费原样转付给工作人员了,我还需要预扣税吗?

是的,即便从客户收到的制作费中有相当一部分再转付给摄影指导·灯光·音响等外包工作人员,实际支付对价的策划·制作公司仍负有3.3%预扣税义务。若遗漏各工作人员的支付明细表,将面临附加税,建议以影视劳务实际完成交付的时点为准确认营收,并按项目整理工作人员名单。

最容易混淆的地方 — 外包工作人员预扣税义务

即便制作费是原样转付的结构,预扣税义务仍在策划·制作公司

即便只是转付制作费,预扣税责任依然存在

从客户收到的制作费中,相当一部分会再转付给摄影指导·灯光·音响等外包工作人员,但实际支付对价的策划·制作公司仍负有3.3%预扣税义务。若遗漏各工作人员的支付明细表,将面临附加税。

按工作人员系统管理预扣税即可解决问题

按单签约的拍摄·灯光·音响工作人员应作为经营所得(3.3%)申报,常态聘用的正式员工则作为工资所得申报。若按项目整理好工作人员名单与支付记录,每月的预扣税申报会顺畅许多。

影视策划·制作人(PD)的所得结构特点

从客户收到的总制作费中相当一部分再转付给外包工作人员
制作费常以定金·中期款·尾款分次收取
无论是否转让著作权,均视为劳务提供而征收增值税

核心费用处理项目

拍摄·灯光·音响等外包工作人员人工费(预扣3.3%)
场地勘察费·场地租赁费
拍摄·灯光设备租赁费
剪辑·后期制作外包费
地方拍摄交通费·住宿费

按制作费项目分开管理才能节税

从策划基础设施到拍摄设备租赁、多名工作人员人工费,按项目准确区分才能减少不必要的税金

长期固定资产 — 折旧对象设备

策划用工作站: 分镜·预演作业用电脑·平板
软件授权(永久): 分镜脚本·预演工具
会议·演示设备: 投影仪、显示器

单笔交易金额超过100万韩元则归类为折旧资产,按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费用。

租赁费用 — 按项目支出

摄影团队设备套装租赁、摇臂车·起重臂等特殊车辆、拍摄用发电车、摄影棚·场景租用、道具·场景制作费

并非取得资产,而是支付使用费的结构,应在支出时全额计入必要经费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可一并获得进项税额抵扣。

人力劳务费用 — 多名工作人员预扣税

摄影指导、灯光指导、音响指导、造型师、演员、模特、群演等按项目支付给多名工作人员的报酬应作为经营所得预扣3.3%,于次月10日前申报缴纳。工作人员越多,支付明细表管理就越关键。

后期制作·协作工具订阅费

剪辑·调色·音效等后期制作外包费,项目管理工具(Notion、Monday.com等),云协作·备份存储订阅费属于每月重复支出项目,应在支出时全额计入必要经费。

分类代表示例税务处理
长期固定资产策划用工作站·软件授权超过100万韩元时折旧
租赁费用摄影团队套装·特殊车辆·发电车·摄影棚支出后立即全额计入必要经费
人力劳务拍摄·灯光·音响指导,演员·模特·群演预扣3.3%,次月10日前申报
后期制作·协作工具剪辑·调色外包费、项目管理工具立即计入必要经费

常见问题

外包工作人员预扣税,按项目为您精准管理

深谙制作费结算结构的权志贤税务师为您提供咨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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