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种工资所得者(海外派遣·当地雇用)申报方法

工资打入海外账户,但申报义务依然留在韩国境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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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内工资所得(甲种工资所得)由公司每月预扣预缴代为缴纳;但若直接从位于境外、且在韩国无分支机构的外国法人或非居民处领取工资(乙种工资所得),由于付款人不受韩国税法约束,不会自动进行预扣预缴。若工资来自在韩设有分支机构或营业所的外国法人,则仍属甲种工资,由该分支机构负责预扣预缴。

乙种工资所得者须自行申报、缴纳税款,由于每月自行计算较为繁琐,通常会选择加入“纳税组合”。纳税组合每月按预扣预缴方式代为计算所得税,并于次月10日前代为向管辖税务署缴纳。

属于乙种工资所得的情形

直接从位于境外的外国法人总部领取工资的情形
从境外关联公司获得股票期权等与股票相关所得的情形
从境内无分支机构、营业所的非居民处领取工资的情形

加入纳税组合的好处

通过纳税组合每月申报、缴纳,可获得计算税额5%的税额抵免,且每月分次小额结算,可减轻在5月一次性申报、缴纳大额税款的负担。若未加入纳税组合,则须在5月综合所得税确定申报期间自行申报。

常见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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